113年法院組織法題庫衝刺課程資料如下:
1.題庫課程講義 (一冊,5回題庫,約60頁)
2.題庫影像課程觀看 (共5回影像課程,每堂課程約150分鐘,所有課程必須在本部落格「113年法組題庫衝刺課程專區」聆聽,預計113年6月25日寄出教材並開通課程)(以下為部分第1回課程觀看)
3.注意:本題庫課程為112年版本,但5回課程題型與內容仍可為今年考試重要參考。
113年法院組織法題庫衝刺課程資料如下:
1.題庫課程講義 (一冊,5回題庫,約60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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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注意:本題庫課程為112年版本,但5回課程題型與內容仍可為今年考試重要參考。
113年法組影像課程-試聽第1講
注意:行政法院組織架構已修法,請參考「行政法院組織修法課程」
網址如下: 113年法組影像課程行政法院修法(限113年後五碼學員) @ 法院組織法、法學緒論-李源老師(Jack) :: 痞客邦 :: (pixnet.net)
之後法組課程,請「113 年後五碼同學」在部落格「文章分類」選擇「113年課程」聆聽
1-1
112年法組影像課程-試聽第1講
注意:行政法院組織架構已修法,請參考「行政法院組織修法課程」
網址: 112年法組影像課程行政法院修法 (限112年後五碼學員) @ 法院組織法、法學緒論-李源老師(Jack) :: 痞客邦 :: (pixnet.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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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題(25分)
這題其實看到的時候有點傻眼,題目這麼長根本不是很想看完。這題其實一開始我是以圈出“關鍵字”的方式做答,先把一些腦袋記憶的條文全部寫出來,然後再開標題去帶入到對應的狀況,然後你會發現不知不覺就寫了很大一篇了。
第二題(15分)
這題其實看到的時候,心中只有(完了~完了~BBQ了~)。因為這題重點是法官法但是我沒背啊...所以就只能靠印象去寫了。我記得這題真的是很慘,寫得很沮喪。
(建議選擇「完整模式」「電腦版」觀看,並由部格落格左方文章分類處快速入手)
這個部落格是幫助有心考取法院書記官或法警考試的朋友們專設的部落格,本部落格成立的宗旨及服務項目如下:
(一)成立宗旨:幫忙有志考取法院書記官或法警考試的朋友們,在此討論考試科目及未來考題趨勢等。
(二)服務項目:
1、考試資格、簡介等說明。
一、高等法院於年度終結前,召開事務分配會議,決定次年度之事務分配及代理順序。決議結果:民事第一庭共有 ABCD 四位法官,A 兼任庭長,其餘 B、C、D 則為庭員。合議庭之組合(審判長、受命法官、陪席法官)分別為:ABC、ACD、ADB。法官之代理順序則為:B 代理 D、C 代理 B、D 代理 C。某日 ADB 合議庭開庭時,開庭期日 B 因新冠肺炎確診隔離無 法到院。當時 C 因交通因素尚未到院辦公,經手機聯繫亦未能接通。審判長 A 即通知由民事第二庭之法官 X 代理,由 ADX 組成合議庭。嗣後言詞辯論進行中,審理程序尚未結束時, C 已抵達法院。(一)本件合議庭之組織是否合法?(15 分)(二) B、C 無法準時到庭,審判長 A 可否將原有「合議制」改為「獨任制」之審判方式?(10 分)
【擬答提示及參考】
正課講義p.273-275、p.278、p.114-115
考點班p.31-34、p.5-6、p.8
111年法組總複習
含
行政訴訟法. 行政訴訟法施行法. 行政法院組織法. 法院組織法. 法官法等五法修法講座
7月10日開通
請同學來信附上「正式學員編號及後五碼」索取講義 (jolin3841@yahoo.com.tw)
老師您好,真的很感謝您的課程,我第一次考就中榜首,法組81分,李源真的好神好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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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哈 先恭喜同學
但是記得最重要的是體能測驗,這一陣子不論食衣住行都要小心自己的身體,千萬不要受傷,萬萬不要騎摩托車、腳踏車
對了,我想問一下,其實國民法官法考題,之前老師課程中有講國民參與刑事審判草案,就是從那個草案出來的,也提供修法理由相關資料,所以應該也算是有掌握到題目吧?
109年法組總複習僅提供新修法資料,同學必須再研讀之前所提供的107年及108總複習課程
請同學來信附上「正式學員編號及後五碼」索取講義 (jolin3841@yahoo.com.tw)
屆時沒有附上以上相關個人認證資料者,一律忽略來信不回覆
課程會在這個版面提供,請密切注意,勿來信詢問課程何時上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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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身對讀書並不拿手,高職跟大學都是唸最爛的野雞學校資訊類科混文憑。學生時期基本是整天打魔獸,考試全靠猜成績中下下,畢業後只好簽下去當職業軍人。後來因為國防政策人員縮編職缺裁撤,要能順利升遷到有月退俸的官階已經不是那麼容易,若不小心中年被退伍,在外面也很難找到有發展且穩定的工作。就算順利熬到領月退,年改後也不夠維持一家生計,所以便決定退伍專心考公職,為了維持生活開銷也必需找比較不用動腦可以偷唸書的兼職工作半工半讀。
會選擇司法特考的原因是大略看過各類科的考試科目後覺得只有法科有興趣而且唸得下去,並且初步瞭解後感覺法警工作相對單純,有利於日後要再往上考或繼續進修,進可攻退可守,便決定專心準備法警考試。
107
108年法律廉政上榜、法警筆試錄取心得
一、背景:
中字輩大學,私大研究所畢,都是文組科系,離大學畢業已超過10年,工作6年。我自認我是研究所時期透過文本分析才開始慢慢培養出唸書的反思能力,加上在科層體制下的工作經驗,讓我對社會學跟行政學兩科的概念理解比較容易上手,這也是我從準備法警到後來決定一起準備法廉後,我認為目標可以放在高考而不是普考的原因。
二、為什麼要考公職?
至於為什麼要考公職,我想每個人背後都有精彩的故事,而我對考公職有一段愛恨情仇的過程,經過這個歷程回頭來看我覺得動機很重要,是可以在你累的時候支撐你考上的初心。
持有108年法組有聲書同學,請注意:
1.成績單寄送後,開通108年法組有聲書專區,請附上姓名、正式學員號碼、後五碼,及今年108年成績單(請拍照,要有姓名及分數,學員姓名要符合成績單姓名),來信 (jolin3841@yahoo.com.tw) 重新認證,經過此一程序認證將給予新年度密碼,之後請在原108年法組有聲書專區進行聆聽!
2.所有新年度法組補充資料、新增加錄音課程,原講義勘誤表或變動部分,以及考前猜題和總複習,都會在原108年法組有聲書專區提供後五碼學員下載及聆聽!
3.未經以上程序認證,恕無法獲得新年度的保證,請依照程序進行。若來信時不符合以上程序,缺一要件者,本部落格直接忽略來信!
4.注意:108年5月之後取得有聲書者,可先行來信索取線上密碼,本部落格查詢之後將為同學開通,以維護同學權益,其他同學請依照以上程序及時程開通!
持有107年法組有聲書同學,請注意:
1.成績單寄送後,開通107年法組有聲書專區,請附上姓名、正式學員號碼、後五碼,及今年108年成績單(請拍照,要有姓名及分數,學員姓名要符合成績單姓名),來信 (jolin3841@yahoo.com.tw) 重新認證,經過此一程序認證將給予新年度密碼,之後請在原107年法組有聲書專區進行聆聽!
2.所有新年度法組補充資料、新增加錄音課程,原講義勘誤表或變動部分,以及考前猜題和總複習,都會在原107年法組有聲書專區提供後五碼學員下載及聆聽!
3.未經上程序認證,恕無法獲得新年度的保證,請依照程序進行。若來信時不符合以上程序,缺一要件者,本部落格直接忽略來信!
4.注意:107年5月之後取得有聲書者,可先行來信索取線上密碼,本部落格查詢之後將為同學開通,以維護同學權益,其他同學請依照以上程序及時程開通!
立法院於108年6月28日三讀通過了《法官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
共計新增17條、修正33條、刪除1條,異動條文達51條
是民國101年1月6日法官法施行以來第一次修正
更是司法院回應社會各界要求
持續推動司法改革工作的重要里程碑
108年法組總複習僅提供新修法資料,同學必須再研讀之前所提供的107年總複習課程
因為今年相關修法課程在部落格皆已提供,所以108年總複習課程只會簡短說明今年考試重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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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試院今(14)日院會通過修正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司法人員考試規則,包括:修正三等考試監獄官應試專業科目、四等考試法院書記官部分應試專業科目及題型、部分類科體格檢查不合格規定,並將四等考試法警、監所管理員體格檢查之醫療機構修正為與監獄官一致。
考試院說明,為增加對於被告及少年收容人之法律知識及執法職能,監獄官應試專業科目「監獄行刑法」修正為「監獄行刑法與羈押法」;「刑法」修正為「刑法與少年事件處理法」;「刑事政策與犯罪學」、「心理測驗」二科修正為「刑事政策」、「犯罪學與再犯預測」;「諮商與輔導」修正為「諮商與矯正輔導」。為應司法院及法務部業務需要,法院書記官應試專業科目「法院組織法」修正為「行政法概要」,「民法概要」及「刑法概要」由申論式題型修正為混合式題型。
考量司法事務官下肢重度肢障者並無礙於職務之執行,體格檢查不合格項目由「重度肢障」修正為「重度上肢障」;另參酌警察、調查、海巡、國安、移民等特考之體格檢查項目,刪除監獄官、監所管理員現行重度肢障為體格檢查不合格之規定,並增訂上、下肢機能之合格標準。
「憲法訴訟法」三讀通過,釋憲制度開展新紀元
一、全面司法化、裁判化及法庭化,以符司法權本質
二、引進「裁判憲法審查」制度,無闕漏保障基本權
三、引進「法庭之友」制度,廣徵意見
四、公開透明憲法審查程序
(注意:目前用chrome瀏覽器可觀看影音)
最高法院大法庭修法補充說明(影片40分)
法院組織法增訂第51-1條至第51-11條及第57-1條條文
刪除第57條條文
修正第3條及第115條條文
107年法組總複習會先說明今年新修法內容及重要考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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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講
【李源老師/法院組織法重點】 #檢察一體原則
1. 檢察官行使職權違反檢察一體原則之效力為何?
2.大法官會議釋字第 729 號解釋?
3.檢察一體與檢察首長指令權之界限?
【法組最強/李源老師】
考上法警,就靠法組!
讓你用最少時間,拿最高分數!
【重點摘要】
1. 檢察官行使職權違反檢察一體原則之效力為何?
Ex:
台北地檢署檢察官甲偵辦某立委所涉嫌的公務員貪瀆案,
期間經檢察長下令將該案件職務移轉給檢察官乙承辦,
甲不移轉,甚至逕自將起訴書和卷證資料郵寄台北地方法院。
試說明甲所進行之程序之合法性。
2.大法官會議釋字第 729 號解釋:
立法院向檢察機關調閱偵查中案件之相關卷證,
已違反檢察官對外獨立行使職權之原則
3.檢察一體與檢察首長指令權之界限:
法院組織法第63條、第64條;法官法第92條、第93條
https://www.facebook.com/SENSEofLawofCitizens/videos/1982547892040099/
(請從本部落格版面左方「文章分類」-「法院組織法有聲書專區」入手)
前陣子有同學來信問到:老師,有同學一直要跟我要考試資料及筆記,我不想跟他分享因此鬧得很不愉快,我這樣算自私嗎?
-------------------
其實,最自私的人才是一直向別人伸手討資料,坐著拿別人筆記的人⋯⋯(包括向你要密碼或一起分享的垃圾同學)
分享是對等的,而非單方的
分享是互助的,而非他助的
分享是付出的,而非取巧的
最重要的是
分享只在自己最弱的一「小小」部分,換取他人最強的一「小小」部分
「陳師孟誓言要專打辦綠不辦藍法官,他諷:國之將亡必有妖孽」
風傳媒綜合報導 18年1月16日上午 08:10
監委被提名人、總統府前秘書長陳師孟今在立院表示,上任後將專辦政治性案件,七分打對綠營追殺、對藍營縱放的法官,「三分打像陳庚金(國民黨中評委)這類的行政敗類。」陳庚金接受蘋果日報訪問時痛批,還沒當監委就出此狂言,「國之將亡,必有妖孽」,立院若支持這樣的監委人選,就是自取其辱。
肖想寫上榜心得很久了,想不到真的有機會可以寫的時候,卻不知道該從何說起了……
乾脆就從我跟JACK老師的相遇開始吧~
我比各位幸運一點,我認識的是現實生活中的李源老師,所以我不喜歡叫他李源老師,這名字好不真實,老師的本名好聽多了~~
由於不管是上課還是跟老師請益,我都是面對面的跟老師接觸,會嘗試書記官這條路,更是受到老師的影響,可能有人知道,老師出社會的第一份工作就是書記官,好像還是前三名考取呢!所以說,可以遇見JACK是我人生一大轉捩點,意外中的考取書記官更是為我的人生增添一道色彩!
背景:
曾經當過一年多的法助,在年終的時候突然被新調任的老闆解聘成為無業遊民,被迫回到國考戰場,在當法助的期間,基本沒在念書(我定力不夠),突然得知即將失業,其實很徬徨,只能安慰自己「塞翁失馬,焉知非福」,然後從離職後(107年1月1日)才開始唸書,期間還順便準備論文口試,在今年6月研究所畢業,真正念書的時間大概不到8個月吧,雖然自己大概有兩年的時間沒有接觸考試的書,但是因為工作的性質對訴訟法還有法院的一些程序比較熟,不敢說這有絕對的幫助,但是在工作過之後再回來念訴訟法,有種突然茅塞頓開的感覺,念法組的時候也因為有正式去開過庭(支援通譯),所以蠻快可以理解課文的內容。
成績:
國文 58 作文32 公文8 測驗18
民法 13